送达法律文书非小事,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纺线,也关系到法院的审判质量和形象。电子送达平台的开通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法院的诉讼效率,但相比于传统入户送达方式,电子送达并不能起到释法明理、化解矛盾的良好效果放金光。考虑到这一点,凤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对近期受理的5起民事案件锋参军,进行了进村入户送达。
出发前,阿拉法庭干警对不同案件进行了归类甄别并制定了针对性的送达方案。对于在家的被告,干警通过向其耐心、详细地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使其自愿签收应诉材料;对于不在家且无法联系到的被告费守疆,干警及时向村委会或社区服务站开具证明。
对于其中一起离婚纠纷,阿拉法庭立案后,干警先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隆某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粉段子、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并通过电话多次联系隆某来法院应诉,但隆某均拒绝,并声称若法院判决离婚就是拆散别人家庭。因此案原告属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概率较大,为避免判决产生不必要的后果,阿拉法庭干警决定以入户送达的方式再次向隆某送达相关材料。在隆某家防备老,阿拉法庭干警用苗语与其拉家常,并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纺棉花。最终,经过1个多小时的沟通与交流,隆某自愿签收了应诉材料,这为案件的下一步审理奠定了基础。
传统入户送达的方式,虽没有电子送达省力便捷粉口,但却可以让乡村法律意识匮乏,对诉讼活动缺少正确认识的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在今后的工作中,阿拉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一线,为民解忧焚香火,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放风筝。